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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 “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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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 近日,经江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下发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继续在国家确定的扣除限额(定额)标准基础上,按最高上浮幅度给予江苏省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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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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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东城区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成功举办
- 2020年7月31日,由东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办,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主办,由北京创园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承办,东城区各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东城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