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第194号《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7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关键字:进口原料 固体废物 检验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