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18〕1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生态环境、交通、商务、市场监管、能源主管部门,中国铁塔股份有... 关键字:新能源汽车 动力蓄电池 回收利用 统筹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