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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2018年能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4-24 10:33:21  来源:互联网 
省有关单位、各市州发改委(能源局)、省直管县发改局:   为做好2018年全省能源工作,进一步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能源转型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湖南省2018年能源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湖南省2018年能源工作要点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27日 附件:

湖南省2018年能源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能源工作,对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能源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和“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行动纲领,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以解决能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用能需求为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优化存量资源配置和扩大优质增量供给相结合,坚持保障供应和提高效率相结合,坚持省内开发和省外引进相结合,着力补齐能源基础设施短板,着力降低用能成本,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努力构建供给足、结构优、效率高的现代能源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保供、系统优化。提高能源有效供给能力,切实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坚持省内生产与省外引进并举,加快推进省内在建及已核准待建的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建设,积极推动湖南电网与华中电网加强联络,加快煤炭和油气入湘通道建设,统筹化解过剩产能与保障供应的关系。提高能源供给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加快布局调峰电源,加快建设煤炭储配基地和储气调峰设施,增强调节能力。   2、坚持清洁低碳、节能环保。坚持绿色低碳的战略方向,稳妥发展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推进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提高天然气消费占比,推进油品质量升级。有序推进以电代煤、以气代煤、以电代油,积极鼓励节能型生产生活消费。   3、坚持改革创新、市场导向。深化能源体制改革,积极培育和规范能源市场体系,完善监管机制,放开竞争性业务,提高市场化率。坚持创新引领发展战略,大力推动能源科技创新,提高能源关键技术研发和重点装备生产能力,做大做强新兴能源产业。   4、坚持民生普惠、成果共享。着眼区域平衡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突出能源领域补短板、强弱项,统筹重大能源项目布局,加快能源民生保障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城乡配电网升级改造、气化湖南等重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共享能源发展成果。   (三)主要目标   1、能源消费。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65亿吨标煤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7.5%左右。全社会用电量1684亿千瓦时左右,增长6.5%;煤炭消费总量1.15亿吨左右,增长0.5%;成品油消费量约1260万吨,增长1%;天然气消费量约35.9亿立方米,增长15%左右。   2、能源供应。全省能源生产总量4200万吨标煤左右。煤炭生产总量2000万吨;非化石能源装机达到2200万千瓦以上。   3、能源效率。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以上。燃煤电厂平均供电煤耗同比减少1克左右。   二、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科学谋划能源发展重大战略   (一)发挥规划统筹作用。开展“十三五”能源规划及各专项规划中期评估,调度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完成情况,深入分析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和修编。提高规划的有效性、科学性,保持各类规划空间、时间匹配统一,规划编制修订要坚持按照适度超前、科学合理的原则,为重大能源项目建设预留通道和空间,避免产生矛盾冲突。   (二)研究制定重大政策。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自愿认购,进一步完善风电、光伏发电的补贴机制,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利用。探索建立电力市场辅助服务机制,研究制订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和办法,研究制订燃煤电厂耦合生物质发电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探索在天然气管网项目建设中引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资模式,引导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参与项目投资建设。   (三)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加快建设能源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完善重大信息日报、周报、月报等制度。加强对发电量、工业用电、用气量、电煤库存、油气储量等指标的调度监控,加强对能源要素与经济增长、电力需求与产业调整、煤价变动与煤炭局部供需情况等关联问题的综合分析。   三、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美丽湖南建设   (一)持续壮大清洁能源产业   扩大天然气利用。多方开拓气源,加快推进省内管道支干线建设,积极破解天然气供应不足和储运瓶颈。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和天然气调峰电站。推广天然气大用户直供,减少工业用户和民用用户在输配价格和终端气价上的交叉补贴,降低天然气综合使用成本。   加快开发太阳能。大力实施光伏扶贫三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村级和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以湘北、湘南等太阳能资源相对丰富地区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地面电站,鼓励推广户用型光伏应用。继续推行普通光伏电站竞争性配置,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降低光伏发电成本。   积极发展水电。充分挖掘水电潜能,积极提高水能利用效率,尽快开工建设平江抽水蓄能工程,推进安化、攸县等抽水蓄能电站以及柘溪、凤滩增容改造项目前期工作。   稳妥有序发展生物质等新能源。坚持布局科学合理、完善前期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强化环保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原则,稳妥有序推进垃圾焚烧发电等生物质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进水(地)源热泵技术工程应用。探索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农村林业废弃物、工业有机废水等城乡废弃物能源化利用。继续做好桃花江、小墨山等核电厂址保护工作。   严格风电发展。突出生态优先,统筹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从严核准风电项目,实行严格的核准、环评、林业制度,确保所有风电项目符合生态环保的有关规定。出台规范管理文件,强化施工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督促项目落实环保、水保措施,做好植被恢复。   (二)加快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   推进煤炭绿色高效开发利用。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因地制宜推广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大力发展煤炭洗选加工。继续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煤矿安全改造,全面完成具备条件的煤电机组超低排放节能改造任务。   持续推进油品质量升级。自2018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Ⅴ标准普通柴油。加快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前期工作,提高交通运输燃料中非化石能源比重。开展成品油质量升级专项监督检查,保障清洁油品市场供应。   (三)推动能源绿色消费   大力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降低单位GDP能耗。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推广先进节能技术装备,提高能源转化利用效率,促进能源行业节能和能效水平提升。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从源头减少不合理能源消费,使节约用能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提升终端能源消费清洁化水平。实施煤炭终端消费减量替代,加快实施“以气代煤”、“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工程,推进钢铁、化工等高耗能产业节能减排改造,促进燃煤锅炉全面淘汰退出,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等新型用能方式。大力发展城际客车、重型卡车和轮船等天然气交通,推广电动汽车应用。加快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大力发展港口岸电、机场桥电系统。鼓励在产业园区、大型商业区、高校园区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发展冷热电三联供等用能新模式。   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率   (一)稳妥化解产能过剩   继续化解煤炭过剩产能。 按照国家要求,对不安全落后产能坚持应关尽关、应退尽退。2018年重点关闭安全保障条件低风险大的煤矿、产能在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长期停工停产的“僵尸企业”、非法违规的煤矿以及安全质量和环保技术等不达标的五类煤矿,共计90处左右,到年底保留煤矿控制在200处以内。加强化解产能与保障供应的统筹,抓好省内部分优质煤矿提质改造升级;用好用足国家产能置换指标交易政策,将煤炭供应同指标置换同步考虑;引导省内电厂、钢铁等重点用煤企业积极主动同北方煤炭生产企业抓好资源合同计划的衔接落实,多签订中长期合同,提高合同兑现率;争取国家支持协调铁路、公路、航运等部门,保障煤炭调入运力。   科学合理把握煤电建设节奏。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煤电规划建设和有序发展的相关要求,针对我省枯水期长、支撑煤电薄弱、电力保供缺口大的现实情况,充分利用我省煤电发展绿色窗口期优势,合理加快建设清洁高效大型支撑煤电。确保神华永州电厂2019年投产,争取已核准的平江、华容两座百万级电厂及怀化石煤综合利用项目取齐各项手续开工建设。   (二)夯实能源供应基础   进一步完善电网结构。继续优化省内500千伏主网架布局和结构,研究推进湖南电网与华中电网联络,加强华中各省间电网互济能力。推进配电网建设改造和智能电网建设,提高电网运行效率和安全可靠性。   加快能源外输通道建设。确保新粤浙湖南段、蒙华铁路2019年投产,推动中石油西三线尽快开工。加快CNG、LNG加气站规划布局和统筹建设,积极推进岳阳LNG接收码头和接收站建设。   (三)优化能源系统结构   着力做好清洁能源消纳。完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监测评价制度,推动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落实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制度,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市场化交易,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激励机制。优化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布局,优化电网调度运行,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输送水平。争取国家调增三峡水电入湘电量,积极引入西南清洁水电。加强电力系统调峰能力建设,继续实施煤电机组调峰灵活性改造,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推进先进储能技术应用。研究制定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切实提高电力系统调峰和消纳清洁能源的能力。   着力增强能源储备应急能力。建立完善能源监测预警机制,对天然气供需、用电负荷、电煤库存、主要水库水位等重点指标进行重点监测预警,制定完善能源保供预案。加快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按照满足最大高峰期三天供应能力的要求,抓紧在各市、县布局建设城市储气设施,提高管网灵活调配能力。做好煤炭、电力供应保障,切实保障铁路运力,引进外省具备调节性能的优质电力,协调合理安排送电时序。   五、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能源发展动力变革   (一)加快重点技术与装备创新   推动能源装备创新发展,落实我省《能源装备制造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围绕风电、储能、输配电、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加大关键技术自主创新力度,鼓励应用技术产业化推广。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加强能源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好买气”国家“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项目。   (二)深化能源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全面贯彻实施全省电力体制改革“1+6”改革方案,加快推进第一批增量配电试点项目建设,完成第二、三批增量试点项目业主选定。抓紧筹建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推动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完善电力交易规则。深化电力市场交易机制研究,协调推进电力市场交易。   积极推进油气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研究出台我省油气体制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重点推进天然气大用户直供和天然气管网项目建设改革,加快建设湖南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推动天然气价格市场化。完善分布式能源并网政策,鼓励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   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深化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实行企业投资能源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创新能源投资项目核准方式,探索以招投标等竞争性方式确立项目业主。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规范权力运行。   (三)培育能源发展新动能   积极发展新兴能源产业,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壮大,实施能源系统人工智能、大数据应用等创新行动,推广智能化生产、储运和用能设施。鼓励建设以智能终端和能源灵活交易为主要特征的智能家居、智能楼宇、智能小区和智能工厂。普及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加快工业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搭建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化服务平台。积极推广能源互联网、多能互补集成优化、新能源微电网等项目建设。   六、推进民生能源工程,着力补齐发展短板   (一)农网改造工程。全面启动农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系统,规范年度实施方案制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财政贴息资金,加大电网企业自筹资金力度,计划年度投资90亿元,完成5400个行政村改造。   (二)气化湖南工程。加快新粤浙管道建设,推进三年行动计划所有管道建成投产。   (三)光伏扶贫工程。按照光伏扶贫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推进村级和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计划新建2000多个村级电站,总装机约30万千瓦。   (四)电力提质扩容工程。积极推进输配电网建设改造,加快湘潭换流站调相机工程建成投运,新建浏阳、衡阳东等2座500千伏变电站,扩建云田、岗市、长阳铺、复兴等4座变电站主变,优化500千伏及220千伏主电网结构,提高湖南电网安全运行能力。加快推进长沙城区供电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五)电能替代工程。落实《湖南省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引导工商业用户和居民转变能源消费方式,加快实施工业领域“以电代煤(油)”工程,积极推进电烤烟、电烤茶试点,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启动水运领域电能替代工作。   (六)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长株潭地区和高速公路沿线为重点,加快推进全省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带动环洞庭湖区、大湘南、大湘西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年底前全省充电站超过300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50000个,省级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服务平台建成投入使用,初步形成全省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省能源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履行职能,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按季调度各指挥部和协调小组重点工作进展,向省能源委提交汇总报告,重大问题及时提请省能源委员会研究解决。省有关部门,农网改革、气化湖南工程指挥部和新能源、电厂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协调小组,要结合各自职能,制订时间表和路线图,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营造良好环境。各级能源部门和有关能源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补短板、促改革、强基础、惠民生等重点工作,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为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能源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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