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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保厅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发布《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2021-04-24 10:34:44  来源:互联网 
各市环保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两项地方标准已通过审查,现发布为山东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DB37/ 2374-201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7/ 2373-2018《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件:1.《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3日

相关附件:山东省 DB37_ 2374-201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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