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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原则同意在氢燃料电池研发与氢能交通运营平台应用等方面开展试点

 2024-02-22 18:00:13  来源:互联网 

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重卡换电站建设组网与运营示范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原则同意在重卡换电站建设组网与运营示范、氢燃料电池研发与氢能交通运营平台应用、城市级绿能交通体系建设与应用等方面开展试点。

以下为原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重卡换电站建设组网与运营示范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关于报送〈交通强国建设国家电投集团试点实施方案〉的函》(综合战略函〔2023〕50号)收悉。为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相关领域的目标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859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交办规划〔2022〕61号),经研究,主要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重卡换电站建设组网与运营示范、氢燃料电池研发与氢能交通运营平台应用、城市级绿能交通体系建设与应用等方面开展试点(具体要点附后)。请进一步细化试点任务,落实具体举措,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进度,并及时向我部报备。

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协同配合,创造开放包容、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避免出现排他性问题。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力争在重卡换电站网络建设、换电站产品及设备研发、氢燃料电池研发、城市级绿能交通建设模式研究、绿能交通数据平台和智慧调度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四、加强跟踪、督导和总结,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成功经验模式及时报告我部。每年12月15日之前向我部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单位、专家对试点工作积极指导,适时开展跟踪调研、监测评估和经验交流,在试点任务实施完成后组织开展考核、成果认定、宣传推广等工作。

交通运输部 2024年1月30日

(此件对外公开)

交通强国建设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试点任务要点

一、重卡换电站建设组网与运营示范

(一)试点组织单位。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试点指导单位。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牵头,公路局、运输服务司、科技司配合。

(三)试点实施单位。

上海启源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城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绿电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四)试点内容。

研制高速重载换电机器人和双向架载机,研发快速、兼容、共享、具有站网互动功能的换电站产品及设备。依托换电站产品,研究面向短倒场景的换电站高效布局技术规范,推出建设验收、安全管理等团体标准。在多种短倒需求场景,推广“车电分离”运营模式的换电重卡应用和换电站建设。建设跨场景、跨城市群的重卡换电站网络,针对换电站的用地规划、电网接线及收费标准等开展研究。建立换电车辆综合智慧运营平台,开展站网互动的应用示范。

(五)预期成果。

到2026年,成功研发智能双向架载机、兆瓦级双向互动换电站等新产品、新装备。完成“万达开”、唐山“三纵一横”和上海洋山港集疏运中心换电重卡应用示范,编制《电动重卡电池更换场站工程设计导则》。建成“甘肃—内蒙古—山西—河北”千公里级重卡换电走廊和干线换电网络,累计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换电重卡不少于20000辆。建成“换电车辆、换电站、电池、电网”四位一体的协同控制平台,制定换电站聚合参与电网互动相关的技术标准,成功打造至少1个站网互动示范项目。

二、氢燃料电池研发与氢能交通运营平台应用

(一)试点组织单位。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试点指导单位。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牵头,运输服务司、科技司配合。

(三)试点实施单位。

国家电投集团氢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试点内容。

开发新型车用水冷燃料电池电堆模块系列化产品、百千瓦级大功率商用车燃料电池系统和氢能船舶使用的燃料电池系统,探索先进氢能技术在中重型牵引车、自卸车、船舶等领域的示范应用。打造多个氢能交通运营平台,投入各类氢能车辆进行市场化模式运营,摸索全套化运输服务及平台商业模式。

(五)预期成果。

到2026年,完成新型车用水冷燃料电池电堆模块系列化产品的研发,开发百千瓦级大功率商用车燃料电池系统并实现示范应用。形成船用燃料电池发电系统,通过中国船级社认证标准测试并交付。完成1—3个氢能交通运营平台建设,依托平台持续推广氢能车应用。

三、城市级绿能交通体系建设与应用

(一)试点组织单位。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试点指导单位。

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牵头,运输服务司、科技司配合。

(三)试点实施单位。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湖北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福建电力有限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中电(沈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山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四)试点内容。

研究城市级绿能交通建设模式,提出“绿色交通用能供应+新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交通工具推广替代+智慧管控平台”的城市级绿能交通综合解决方案。开展零碳交通供能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开发零碳交通绿色供能模拟仿真与智能规划演示系统,研制移动智慧充电机器人,打造移动式加固定式充电服务相结合的新型新能源充电模式并在多种场景示范应用。开展新能源车辆在市政、物流、客运等场景的应用,探索建设智慧充换电站,开展新型充换电技术应用及“光储充放”一体化示范应用,打造绿能交通数据平台和智慧调度平台。开展新能源车辆车电分离模式、金融置换模式及电池租赁银行模式的推广应用,探索创新充换电场站运营盈利模式。

(五)预期成果。

到2026年,形成涵盖交通用能、供能、绿色交通装备推广和智慧运营综合解决方案的城市级绿能交通建设指引。完成绿色供能模拟仿真与智能规划演示系统开发,成功研制集多功能于一体新型智能化、模块化、装配式即时移动储能充电机器人。在全国选取不少于2个城市开展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试点示范,在辽宁省朝阳市、河南省郑州市开展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探索实现V2G等新型充换电技术应用于100辆车。建成集能源、场站、车辆、智慧运行于一体的绿能交通数据平台和智慧调度平台。形成新能源重卡车电分离、充换电场站运营盈利模式、电池租赁银行模式、新增负荷配建新能源等多种商业模式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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